【蘋果踢爆】違規建築由發展局負責, 廖振新或涉行為失當, 影響地政執法或涉瀆職
Written on: 10月 1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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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 【蘋果踢爆】違規建築由發展局負責, 廖振新或涉行為失當, 影響地政執法或涉瀆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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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是工程師的廖振新,上任副局長前已先後在發展局和土木工程拓展署任首長級官員,負責土地發展工作;現時出任發展局副局長,亦管轄地政總署的非法建築取締工作。有立法會議員認為如廖在政府內部未有申報,而參與制訂或影響相關政策,或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廖振新在1986年加入政府任助理工程師,長時間在土木工程拓展署工作,2009年升任該署總工程師,負責北區及大埔的工作;他亦曾出任發展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工務),後來在2013年再晉升為政府工程師,翌年出任土木工程拓展署新界西拓展處處長,管理項目包括洪水橋新發展計劃、落馬洲河套地區發展、元朗南房屋用地等。
今次發現的地皮雖然如廖所言,不在任何新發展區範圍內,但仍在他在土拓署管轄的新界西範圍之中;負責在新界取締非法建築及違契發展工作的地政總署,亦由發展局管轄,他上任後亦有機會參與。發展局回覆時稱,廖振新本人從未就涉事農地相關事宜接觸任何政府部門同事,未有交代有否參與涉及該村或相關政策的工作。
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指廖作為首長級公務員時,如他知悉問題就已應主動處理,「當佢知道自己做發展局副局長,嗰個係佢最後機會同公眾坦白,但佢無咁做到」。廖上任後有機會參與非法建築的相關政策,林質疑廖有否就問題作利益申報,「如果無申報而又參與制訂政策,可以係好嚴重,甚至違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他促發展局盡快就事件交代。
video: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71017/57340566 記者 林偉聰
廖振新有份的家族地皮位於元朗大旗嶺村,一共有3個地段(DD116的3232號、3237號及3238號分段A,下稱地段1、2及3),面積合共約9,200平方呎。廖振新的父親名叫廖金水,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3個地段現時仍然在廖金水名下,相關土地文件上簽名與廖振新結婚證書上的父親簽名相同。
廖振新在發展局的申報中聲稱自己繼承了父親「一幢村屋及農地」的六分一權益,不過記者現場視察,就發現農地上不止得一間村屋,而是有5座建築之多。
其中面積最大的一間單層平房位於地段2,以石屎興建,佔地約1,000呎。今年6月《蘋果》曾因附近出現的泥頭山而到村內航拍,當時拍到平房仍有完整的白色屋頂,但現時已經被拆去。屋內的傢俬物件大部分已被清走,但仍可見洗手盆、淋浴間等設施,亦舖有入牆的電線和電視天線,可見平房本來是住宅,而且非臨時搭建性質。
由於現時屋頂已被拆去,由航拍可以看見屋內的間隔,平房被間成4個互不相通的單位,每個單位都有獨立入口和洗手間,加上屋外可見平房接駁著3個獨立水錶,種種跡象都顯示平房原本可能是劏成獨立單位出租。
旁邊的地段1亦有一間面積較小的平房,比較高空照片,應在過去一年才加建,但現時亦在清拆中。地政處向《蘋果》確認地段1和2上的平房均為未經批准興建的構築物,處方已向業權人發警告信要求清拆;其中地段2較大的一間由於曾接獲投訴,在4月已發警告信,但至上週五、即處方回覆當日才正式「釘契」。
至於廖申報的村屋位於地段3,是唯一申請了建屋牌照的地段,屋牌在2000年修訂後容許地段上可以興建一座最多兩層、總樓面面積不得超出1,100呎的屋宇。雖然村屋合規,但屋前卻有兩座較矮的兩層建築,地政處指其中一座是未經批准的構築物,另一座雖然是獲發農用批准書興建,但面積和高度均不符合批准書規定,地政處亦已發信要求糾正。
發展局回覆指,有關農地是廖振新佔六分一的遺產,又稱農地相關的事宜一直由其父親處理,現時則由遺產管理人負責。局方辯稱,廖本人未正式擁有農地,亦非遺產管理人,只稱「據了解」遺產管理人會配合當局執管行動。至於廖何時得悉農地有非法建築、是否作出租牟利等問題,發展局一概沒有回應。
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批評廖振新有「好大嘅誠信問題」,認為廖如果一早知悉自己繼承的物業有非法建築問題,就應主動向公眾交代,「佢無咁做,反而係等傳媒揭發先回應事件,令人質疑佢係有心隱瞞」,又指即使未完成繼承程序,亦可先交代非法建築問題及處理方法。他指前發展局政治助理何建宗都是因未有申報家族在古洞的物業而辭職,反映事件性質並不輕微,而是重要誠信危機。
廖振新家族地皮上5間建築物,只有一間村屋有申請牌照,其他都疑屬違法構築物。
廖振新家族持有的地皮位於元朗大旗嶺村的邊陲,旁邊連接大片農地。
清拆中的平房連接3個獨立水錶,顯示平房的單位早前可能是分別出租。
雖然疑屬非法建築的平房正在清拆,但浴室等設施仍清楚可見,顯示清拆前是住宅用途。
清拆中的平房絕非臨時搭建物,除了以石屎興建,更有入牆的電線和電視天線。
今年6月《蘋果》曾因附近出現的泥頭山而到村內航拍,當時拍到最大間的平房仍有完整的白色屋頂(箭嘴示),但現時已經被拆去。
面積千呎的違建平房拆去屋頂後,可見內裡劏成4個獨立單位,每個單位都設有洗手間,疑是作分租用途。
video: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1018/20186402 記者林偉聰
旁邊的地段1亦有一間面積較小的平房,比較高空照片,應在過去一年才加建,但現時亦在清拆中。地政總署向《蘋果》確認地段1和2上的平房均為未經批准興建的構築物,署方已向業權人發警告信要求清拆;其中地段2較大的一間由於曾接獲投訴,在4月已發警告信,但至上周五、即處方回覆當日才正式釘契。
至於廖申報的村屋位於地段3,是唯一申請了建屋牌照的地段,屋牌在2000年修訂後容許可以興建一座最多兩層、總樓面面積不得超出1,100呎的屋宇。雖然村屋合乎規定,但屋前卻有兩座較矮的兩層建築,地署指其中一座是未經批准的構築物,另一座雖然是獲發農用批准書興建,但面積和高度均不符合批准書規定,地政處亦已發信要求糾正。4座違規建築估計共有樓面面積2,800呎。
發展局回覆指,有關農地是廖振新佔六分一的遺產,又稱農地相關事宜一直由其父處理,現時則由他一名兄弟擔當遺產管理人負責。局方辯稱,廖本人未正式擁有農地,亦非遺產管理人,「據了解」遺產管理人會配合當局執管行動。至於廖何時得悉農地有非法建築、是否出租牟利等問題,發展局一概沒有回應。
今次發現的地皮雖然如廖所言,不在任何新發展區範圍內,但仍在他於土木署任職時管轄的新界西範圍之中。負責在新界取締非法建築及違契發展工作的地政總署,亦由發展局管轄,他上任後亦有機會參與。
發展局回覆時稱,廖振新本人從未就涉事農地相關事宜接觸任何政府部門同事,過去及現時的工作亦不涉該農地的發展和相關執管政策。
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指廖作為首長級公務員時,如他知悉問題就已應主動處理,「當佢知道自己做發展局副局長,嗰個係佢最後機會同公眾坦白,但佢冇咁做到」。廖上任後有機會參與非法建築的相關政策,林質疑廖有否就問題作利益申報,「如果冇申報而又參與制訂政策,可以係好嚴重,甚至違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他促發展局盡快就事件交代。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1018/20186456
今年6月航拍鏡頭無意中拍到廖氏農地,可見最大的平房仍有白色屋頂(箭嘴示)
發現廖振新家族的農地時,兩間違法建築已在清拆,要還原違法建築出現的時序,須靠多組「天眼」拍下的照片。記者找到該農地位置後,由地段索引圖可看到農地上只有一間領牌村屋,但Google衞星圖顯示有多間平房;記者到現場時卻發現兩間較新平房已被拆頂。
記者今年6月也曾到大旗嶺村採訪,當時村內出現泥頭山,位置與廖氏農地距離僅約300米,當時亦有航拍泥頭山。記者重看當時片段,在其中一段影片中發現鏡頭無意中拍到廖氏農地,且可見兩間新建的非法平房仍完好無缺,證明清拆是近月才進行,與廖升官時間脗合。
比較地署航空圖亦有助追溯更遠的歷史,其中地段3兩間平房最早出現,存在超過20年;地段2的千呎平房原本是有類似鐵皮的屋頂,在2015至2016年間才改裝成現時模樣;最新的地段1平房則是年內才興建。
自2012年梁振英政府上台後,發展局先後有多位官員捲入醜聞,有局長創下上任12日就下台的紀錄,但亦有局長在連番醜聞後仍堅拒辭職,反而平步青雲。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認為雖然發展局工作涉及土地利益,但官員拒開誠佈公亦是屢次釀成醜聞的關鍵。
上屆發展局首位爆出醜聞的是公務員出身的麥齊光,他被《蘋果》揭發在80年代與同學兼同事、後來成為路政署助理署長的曾景文買樓後交換單位,再向政府申請租金津貼,有欺詐政府之嫌。他在7月12日被廉署拘捕,同日隨即宣佈辭職,成為最「短命」及首位在任期間被捕的局長。麥在區域法院被判串謀詐騙等罪名成立,判監8個月,緩刑2年;但上訴至終審法院獲推翻定罪。
接任的陳茂波是近年最多醜聞的官員之一,他甫上任就被揭發在90年代透過公司買入舊樓單位作劏房出租,之後又再被《蘋果》揭發在新界東北發展區囤地,他兩次都以太太作擋箭牌,解釋時又不盡不實,加上酒駕等醜聞,令他至今都是民望最低的官員。
在陳茂波囤地風波中,政治助理何建宗亦被揭發家族生意華仁行在古洞擁有土地,但他未有申報,結果何立即請辭;相反最惹民憤的陳茂波就堅拒下台,後來更接替出選特首的曾俊華出任財政司司長。
廖振新獲政府公佈委任時,有報導曾引述消息指發展局局長黃偉綸相信公務員出身的他「身家清白」,與發展商關係較疏遠,不會有利益衝突問題,但最終仍因家族地皮問題而鬧出醜聞。
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認為發展局掌管土地利益,而高官人選多少都涉及土地物業,是較易有違規情況;但不少涉事官員往往不在上任前處理手上「炸彈」,被揭發後又不向公眾坦白交代,「一味喺度等,或者想隱藏,其實只會令問題更加惡化」。
video: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1018/20186437
自2012年梁振英政府上台後,發展局先後有多位官員捲入醜聞。上屆政府的發展局,首位爆出醜聞的是公務員出身的麥齊光(圖),他被《蘋果》揭發在80年代與同學兼同事、後來成為路政署助理署長的曾景文買樓後交換單位,再向政府申請租金津貼,有欺詐政府之嫌。他在7月12日被廉署拘捕,同日即宣佈辭職,上任僅12日,成為最「短命」及首位在任期間被捕的局長。麥在區域法院被判串謀詐騙等罪名成立,判監8個月,緩刑2年;但上訴至終審法院獲推翻定罪。
陳茂波經營劏房兼囤地
接任的陳茂波是近年最多醜聞的官員之一,他甫上任就被揭發在90年代透過公司買入舊樓單位作劏房出租,之後又再被《蘋果》揭發在新界東北發展區囤地,陳茂波兩次都以太太作擋箭牌。
在陳茂波囤地風波中,政治助理何建宗亦被揭發家族生意華仁行在古洞擁有土地,但他未有申報,結果何立即請辭。
廖振新獲政府公佈委任時,有報道曾引述消息指發展局局長黃偉綸相信公務員出身的他「身家清白」,與發展商關係較疏遠,不會有利益衝突問題,但最終仍因家族地皮問題而鬧出醜聞。
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認為發展局掌管土地利益,而高官人選多少都涉及土地物業,是較易有違規情況;但不少涉事官員往往不在上任前處理手上「炸彈」,被揭發後又不向公眾坦白交代,「一味喺度等,或者想隱藏,其實只會令問題更加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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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踢爆】違規建築由發展局負責, 廖振新或涉行為失當, 影響地政執法或涉瀆職
發展局副局長廖振新涉僭建,777政府沒有最差只有更差
笑看太平山(主持:索羅B、鄭宇碩、胡穗珊)
video: https://youtu.be/vX_D2YdELA4
video: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71017/57340569 記者 林偉聰
【蘋果踢爆】違規建築由發展局負責 廖振新或涉行為失當
本身是工程師的廖振新,上任副局長前已先後在發展局和土木工程拓展署任首長級官員,負責土地發展工作;現時出任發展局副局長,亦管轄地政總署的非法建築取締工作。有立法會議員認為如廖在政府內部未有申報,而參與制訂或影響相關政策,或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廖振新在1986年加入政府任助理工程師,長時間在土木工程拓展署工作,2009年升任該署總工程師,負責北區及大埔的工作;他亦曾出任發展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工務),後來在2013年再晉升為政府工程師,翌年出任土木工程拓展署新界西拓展處處長,管理項目包括洪水橋新發展計劃、落馬洲河套地區發展、元朗南房屋用地等。
今次發現的地皮雖然如廖所言,不在任何新發展區範圍內,但仍在他在土拓署管轄的新界西範圍之中;負責在新界取締非法建築及違契發展工作的地政總署,亦由發展局管轄,他上任後亦有機會參與。發展局回覆時稱,廖振新本人從未就涉事農地相關事宜接觸任何政府部門同事,未有交代有否參與涉及該村或相關政策的工作。
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指廖作為首長級公務員時,如他知悉問題就已應主動處理,「當佢知道自己做發展局副局長,嗰個係佢最後機會同公眾坦白,但佢無咁做到」。廖上任後有機會參與非法建築的相關政策,林質疑廖有否就問題作利益申報,「如果無申報而又參與制訂政策,可以係好嚴重,甚至違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他促發展局盡快就事件交代。
video: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71017/57340566 記者 林偉聰
【蘋果踢爆】發展局副局家族農地曝光 4座違規建築 部份疑分劏出租
發展局副局長廖振新上任後申報,自己繼承了父親在元朗一幢村屋和農地的權益,不過一直拒絕透露位置。《蘋果》調查後找到有關農地,但就發現該幅近萬呎的農地上除了一間村屋外,尚有多間未經批准的非法建築;其中一間千呎平房,更被劏成4個獨立單位,疑作出租之用。廖振新回覆時承認涉事農地是他繼承的遺產,但稱農地由先父及遺產管理人負責,未有回應非法建築的用途問題;有立法會議員質疑廖有意隱瞞,批評是嚴重誠信問題。
廖振新有份的家族地皮位於元朗大旗嶺村,一共有3個地段(DD116的3232號、3237號及3238號分段A,下稱地段1、2及3),面積合共約9,200平方呎。廖振新的父親名叫廖金水,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3個地段現時仍然在廖金水名下,相關土地文件上簽名與廖振新結婚證書上的父親簽名相同。
廖振新在發展局的申報中聲稱自己繼承了父親「一幢村屋及農地」的六分一權益,不過記者現場視察,就發現農地上不止得一間村屋,而是有5座建築之多。
其中面積最大的一間單層平房位於地段2,以石屎興建,佔地約1,000呎。今年6月《蘋果》曾因附近出現的泥頭山而到村內航拍,當時拍到平房仍有完整的白色屋頂,但現時已經被拆去。屋內的傢俬物件大部分已被清走,但仍可見洗手盆、淋浴間等設施,亦舖有入牆的電線和電視天線,可見平房本來是住宅,而且非臨時搭建性質。
由於現時屋頂已被拆去,由航拍可以看見屋內的間隔,平房被間成4個互不相通的單位,每個單位都有獨立入口和洗手間,加上屋外可見平房接駁著3個獨立水錶,種種跡象都顯示平房原本可能是劏成獨立單位出租。
旁邊的地段1亦有一間面積較小的平房,比較高空照片,應在過去一年才加建,但現時亦在清拆中。地政處向《蘋果》確認地段1和2上的平房均為未經批准興建的構築物,處方已向業權人發警告信要求清拆;其中地段2較大的一間由於曾接獲投訴,在4月已發警告信,但至上週五、即處方回覆當日才正式「釘契」。
至於廖申報的村屋位於地段3,是唯一申請了建屋牌照的地段,屋牌在2000年修訂後容許地段上可以興建一座最多兩層、總樓面面積不得超出1,100呎的屋宇。雖然村屋合規,但屋前卻有兩座較矮的兩層建築,地政處指其中一座是未經批准的構築物,另一座雖然是獲發農用批准書興建,但面積和高度均不符合批准書規定,地政處亦已發信要求糾正。
發展局回覆指,有關農地是廖振新佔六分一的遺產,又稱農地相關的事宜一直由其父親處理,現時則由遺產管理人負責。局方辯稱,廖本人未正式擁有農地,亦非遺產管理人,只稱「據了解」遺產管理人會配合當局執管行動。至於廖何時得悉農地有非法建築、是否作出租牟利等問題,發展局一概沒有回應。
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批評廖振新有「好大嘅誠信問題」,認為廖如果一早知悉自己繼承的物業有非法建築問題,就應主動向公眾交代,「佢無咁做,反而係等傳媒揭發先回應事件,令人質疑佢係有心隱瞞」,又指即使未完成繼承程序,亦可先交代非法建築問題及處理方法。他指前發展局政治助理何建宗都是因未有申報家族在古洞的物業而辭職,反映事件性質並不輕微,而是重要誠信危機。
廖振新家族地皮上5間建築物,只有一間村屋有申請牌照,其他都疑屬違法構築物。
廖振新家族持有的地皮位於元朗大旗嶺村的邊陲,旁邊連接大片農地。
清拆中的平房連接3個獨立水錶,顯示平房的單位早前可能是分別出租。
雖然疑屬非法建築的平房正在清拆,但浴室等設施仍清楚可見,顯示清拆前是住宅用途。
清拆中的平房絕非臨時搭建物,除了以石屎興建,更有入牆的電線和電視天線。
記者10月6日到訪時村屋大門深鎖,未見有人在家。
今年6月《蘋果》曾因附近出現的泥頭山而到村內航拍,當時拍到最大間的平房仍有完整的白色屋頂(箭嘴示),但現時已經被拆去。
面積千呎的違建平房拆去屋頂後,可見內裡劏成4個獨立單位,每個單位都設有洗手間,疑是作分租用途。
video: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1018/20186402 記者林偉聰
局方:現時由兄弟負責
廖振新在發展局的申報中聲稱自己繼承了父親一幢村屋及農地六分一權益,但記者現場觀察發現農地上不只一間村屋,而是有5幢建築之多。面積最大的一間單層平房位於地段2,以石屎興建,佔地約1,000呎。今年6月《蘋果》曾因附近出現的泥頭山而到村內航拍,當時拍到平房仍有完整白色屋頂,但現時已拆去,料清拆工程在7月或之後,即廖準備升官後進行。屋內的傢俬物件大部份已清走,但仍可見洗手盆、淋浴間等設施,亦鋪有入牆電線和電視天線,相信平房本來是住宅,而且非臨時搭建性質。由於現時屋頂已拆去,航拍可以看見屋內的間隔,平房間成4個互不相通的單位,每個單位都有獨立洗手間,加上屋外可見平房接駁着3個獨立水錶,種種迹象顯示平房原可能是一劏四出租。
旁邊的地段1亦有一間面積較小的平房,比較高空照片,應在過去一年才加建,但現時亦在清拆中。地政總署向《蘋果》確認地段1和2上的平房均為未經批准興建的構築物,署方已向業權人發警告信要求清拆;其中地段2較大的一間由於曾接獲投訴,在4月已發警告信,但至上周五、即處方回覆當日才正式釘契。
至於廖申報的村屋位於地段3,是唯一申請了建屋牌照的地段,屋牌在2000年修訂後容許可以興建一座最多兩層、總樓面面積不得超出1,100呎的屋宇。雖然村屋合乎規定,但屋前卻有兩座較矮的兩層建築,地署指其中一座是未經批准的構築物,另一座雖然是獲發農用批准書興建,但面積和高度均不符合批准書規定,地政處亦已發信要求糾正。4座違規建築估計共有樓面面積2,800呎。
發展局回覆指,有關農地是廖振新佔六分一的遺產,又稱農地相關事宜一直由其父處理,現時則由他一名兄弟擔當遺產管理人負責。局方辯稱,廖本人未正式擁有農地,亦非遺產管理人,「據了解」遺產管理人會配合當局執管行動。至於廖何時得悉農地有非法建築、是否出租牟利等問題,發展局一概沒有回應。
議員︰涉嚴重誠信問題
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質疑廖振新有很大的誠信問題,認為廖如果一早知悉自己繼承的物業有非法建築問題,就應主動向公眾交代,「佢冇咁做,反而係等傳媒揭發先回應事件,令人質疑佢係有心隱瞞」;又指即使未完成繼承程序,亦可先交代非法建築問題及處理方法。他指發展局前政治助理何建宗都是因未有申報家族在古洞的物業而辭職,反映事件性質並不輕微,而是嚴重誠信問題。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1018/20186413倘影響地政執法或涉瀆職
本身是工程師的廖振新,上任副局長前已經先後在發展局和土木工程拓展署任首長級官員,負責土地發展工作;現時出任發展局副局長,亦管轄地政總署的非法建築取締工作。有立法會議員認為如廖振新在政府內部未有申報,而參與制訂或影響相關政策,或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廖長時間在土木署工作
廖振新在1986年加入政府任助理工程師,長時間在土木工程拓展署工作,2009年升任該署總工程師,負責北區及大埔的工作。他亦曾出任發展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工務),2014年出任土木工程拓展署新界西拓展處處長,管理項目包括洪水橋新發展計劃、落馬洲河套地區發展、元朗南房屋用地等。
今次發現的地皮雖然如廖所言,不在任何新發展區範圍內,但仍在他於土木署任職時管轄的新界西範圍之中。負責在新界取締非法建築及違契發展工作的地政總署,亦由發展局管轄,他上任後亦有機會參與。
發展局回覆時稱,廖振新本人從未就涉事農地相關事宜接觸任何政府部門同事,過去及現時的工作亦不涉該農地的發展和相關執管政策。
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指廖作為首長級公務員時,如他知悉問題就已應主動處理,「當佢知道自己做發展局副局長,嗰個係佢最後機會同公眾坦白,但佢冇咁做到」。廖上任後有機會參與非法建築的相關政策,林質疑廖有否就問題作利益申報,「如果冇申報而又參與制訂政策,可以係好嚴重,甚至違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他促發展局盡快就事件交代。
今年6月航拍鏡頭無意中拍到廖氏農地,可見最大的平房仍有白色屋頂(箭嘴示)
發現廖振新家族的農地時,兩間違法建築已在清拆,要還原違法建築出現的時序,須靠多組「天眼」拍下的照片。記者找到該農地位置後,由地段索引圖可看到農地上只有一間領牌村屋,但Google衞星圖顯示有多間平房;記者到現場時卻發現兩間較新平房已被拆頂。
記者今年6月也曾到大旗嶺村採訪,當時村內出現泥頭山,位置與廖氏農地距離僅約300米,當時亦有航拍泥頭山。記者重看當時片段,在其中一段影片中發現鏡頭無意中拍到廖氏農地,且可見兩間新建的非法平房仍完好無缺,證明清拆是近月才進行,與廖升官時間脗合。
比較地署航空圖亦有助追溯更遠的歷史,其中地段3兩間平房最早出現,存在超過20年;地段2的千呎平房原本是有類似鐵皮的屋頂,在2015至2016年間才改裝成現時模樣;最新的地段1平房則是年內才興建。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71017/57340570
【蘋果踢爆】發展局官員屢爆醜聞
自2012年梁振英政府上台後,發展局先後有多位官員捲入醜聞,有局長創下上任12日就下台的紀錄,但亦有局長在連番醜聞後仍堅拒辭職,反而平步青雲。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認為雖然發展局工作涉及土地利益,但官員拒開誠佈公亦是屢次釀成醜聞的關鍵。
上屆發展局首位爆出醜聞的是公務員出身的麥齊光,他被《蘋果》揭發在80年代與同學兼同事、後來成為路政署助理署長的曾景文買樓後交換單位,再向政府申請租金津貼,有欺詐政府之嫌。他在7月12日被廉署拘捕,同日隨即宣佈辭職,成為最「短命」及首位在任期間被捕的局長。麥在區域法院被判串謀詐騙等罪名成立,判監8個月,緩刑2年;但上訴至終審法院獲推翻定罪。
接任的陳茂波是近年最多醜聞的官員之一,他甫上任就被揭發在90年代透過公司買入舊樓單位作劏房出租,之後又再被《蘋果》揭發在新界東北發展區囤地,他兩次都以太太作擋箭牌,解釋時又不盡不實,加上酒駕等醜聞,令他至今都是民望最低的官員。
在陳茂波囤地風波中,政治助理何建宗亦被揭發家族生意華仁行在古洞擁有土地,但他未有申報,結果何立即請辭;相反最惹民憤的陳茂波就堅拒下台,後來更接替出選特首的曾俊華出任財政司司長。
廖振新獲政府公佈委任時,有報導曾引述消息指發展局局長黃偉綸相信公務員出身的他「身家清白」,與發展商關係較疏遠,不會有利益衝突問題,但最終仍因家族地皮問題而鬧出醜聞。
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認為發展局掌管土地利益,而高官人選多少都涉及土地物業,是較易有違規情況;但不少涉事官員往往不在上任前處理手上「炸彈」,被揭發後又不向公眾坦白交代,「一味喺度等,或者想隱藏,其實只會令問題更加惡化」。
video: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1018/20186437
麥齊光做12日局長即落台
陳茂波經營劏房兼囤地
接任的陳茂波是近年最多醜聞的官員之一,他甫上任就被揭發在90年代透過公司買入舊樓單位作劏房出租,之後又再被《蘋果》揭發在新界東北發展區囤地,陳茂波兩次都以太太作擋箭牌。
在陳茂波囤地風波中,政治助理何建宗亦被揭發家族生意華仁行在古洞擁有土地,但他未有申報,結果何立即請辭。
廖振新獲政府公佈委任時,有報道曾引述消息指發展局局長黃偉綸相信公務員出身的他「身家清白」,與發展商關係較疏遠,不會有利益衝突問題,但最終仍因家族地皮問題而鬧出醜聞。
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認為發展局掌管土地利益,而高官人選多少都涉及土地物業,是較易有違規情況;但不少涉事官員往往不在上任前處理手上「炸彈」,被揭發後又不向公眾坦白交代,「一味喺度等,或者想隱藏,其實只會令問題更加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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