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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永泰「黃之鋒求仁得仁」「佔中黃雨傘戴耀延has a lot to answer for」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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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永泰「黃之鋒求仁得仁」「佔中黃雨傘戴耀延has a lot to answer for」論

黃雨傘運動, 成也雙學三子, 敗也雙學三子?
『佔領中環』行動, 成也耀延, 敗也耀延?

林鄭稱「不鍾意製造社會矛盾,近日幾宗法庭覆核刑期事件,引起社會關注,有人擔心及批評香港進入威權法治年代,用法律去打壓或分化社會,我清楚明確強調這不會發生,不是施政取向」。但疑似是地下黨員的政協律政司就可能執行黨的指令囉! 須說「東北荒及公民廣場案」還可上訴終審庭再驗證法治法, 但己入獄坐了幾個月監啦! 袁國強無得賠喎! 

【D100  左右大局】張達明反擊強國猿:唔該佢都「回歸事實」,直接答我哋有冇干預雙學三子刑期覆核!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CtYBV-sv_k

| 笑看太平山|  鄭教授開弓怒插林鄭、袁國強不關政治決定的語言偽術;再插湯家驊、梁愛詩、石永泰、范徐麗泰對公民抗命的歪論/林鄭用梁粉人頭麻醉港人 

 https://youtu.be/8vGcUBO0vc0


(D100 左右大局)劉嗡勁爆石永泰 對歷史與政治理解好膚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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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執業律師, 何君堯去信港大促炒戴耀廷, 顯然是于預大學校務, 破壞學術自由. 應撒消其律師資格! 土共狼英亂港五年應斬首謝罪.


石永泰表示,戴耀廷懷著好心,概念很理想,但做出來的不一定是好事。(好心但做壞了件事)。他指戴耀廷用一年時間醞釀佔中,有如把戰術預早通告敵方,結果敵方有很多時間構思拆局及佈置反制方法「陰乾」佔領人士,讓民間團體申請禁制令(清場) 。 石永泰的 『耀延Benny has a lot to answer for』論, 亦符歷史事實. 當初耀延學美國金融風暴時的『佔領華爾街』及香港雷曼迷債時的『佔領中環匯豐總行』而設計出反政改假咨詢的『佔領中環』行動計劃. 加上,  舊有的傳統泛民領袖對『政改假咨詢』一籌莫展毫無良策,  加上, 學民學聯突然提出必須『公民提名』否則絕不接受. 自始, 學民學聯憑『公民提名』反成了整個反政改假咨詢的核心領導!   學民學聯的『佔領政總人民廣場』亦迫使佔中三子把『佔領中環』行動在無足夠準備下忽然硬上馬, 其後發展完全非耀延的原先『佔領中環』行動計劃,  簡直是失控.   

咪搶呀! 咪騎劫雀巢鳩佔呀! 蕭若元等人不停地高呼警告舊有的傳統泛民領袖不可霸佔學民學聯的功勞光環. 咁舊有的傳統泛民領袖都一一只當黃之鋒的戥穿石, 黏到黃之鋒身旁搏得傳媒影影相, 打打卡己作交差收工了. 《為小小工資, 李卓人搞碼頭工人罷工, 弄得李超人雞毛鴨血; 但在政改咁大仁大義當前, 李卓人, 何秀蘭都只作旁觀客, 靜看學聯發動罷課而工黨不發動各界罷工罷市來支援佔中, 就是鐵證. 全世界工黨的武器就是發動罷工, 但政改咁大仁大義當前, 工黨只充當雙學的啦啦舞蹈隊, 助慶演出(但傘後李卓人還是每次元旦, 六四, 七.一遊行必現身叫市民捐款給他去爭取民主)》. 結果是全職專業政冶領袖也不願領導. 棄權久了便變成久病不醫, 變成無能去領導, 《你若很久不管教孩兒, 日久了孩兒那會聽你講? 》. 『佔領中環』行動變成蛇無頭, 繼而你唔順我我唔順你(旺角唔順金鐘) , 人人都咁高咁大, 人人都可以是指揮官.... 結果是誰都指揮不了誰, 再無戰術更無策略, 齊齊坐著等運到(等人收拾).

呆著,  時間何止在消磨革命意志和本錢. 這就給敵人滲透特務內奸 - ----- 『拆大台』, 『分化挑撥』 ......   咁『佔領中環』行動點會唔失敗呢? 耀延何曾在『佔領中環』行動期間控制到發展規劃? 發展方向? 拿捏發展進程? 控制領導團隊? 作為一個政冶大對抗的『社會運動發起人』竟只說場面失控, 就是坐著等運到嗎? 『耀延has a lot to answer for』!!! 其他的泛民領袖又何嘗不是 have a lot to account for? 一眾泛民領袖鼻祖, 政黨主腦黨魁, 政冶明星, 議員, 大狀師, 教授 ..... 都怕成戰靶推讓領導之位, 整個對抗暴政運動就竟只靠黃之鋒(一個17歲, 剛考完中學畢業試及DSE的中學生)等幾個孱弱學民和學聯的學生哥們去領軍做統帥, 與有幾十年鬥爭戰績的共產黨對陣撕殺, 會贏? 這是童畫嗎? 這是神畫呀! 誰無責任?

可惜,  專業的泛民政冶領袖議員們至今不單還沒有改錯, 更是迷失沉淪得一榻糊塗. 忠奸不分! 先是有一眾泛民議員貼身保護, 傘前未見人傘後從天降的仙人游蕙禎梁頌恆進入議事堂繼而力撐梁頌恆游蕙禎上訴至終審庭以達到《等埋劉小麗長毛才一齊補選》之效. 若非西環幕後金主再泵水去玩上訴至終審庭, 梁頌恆游蕙禎上訴案錢從何來?  游梁何只要交出百幾萬元終審庭按金, 更有其律師團必先另收他倆幾百萬律師費訂金(免案後白做無錢收). (立法會所追討的百八萬+原訟庭和上訴庭的敗訴堂費她倆還可以因上訴而拖至終審敗訴破產唔付). 2017.8.25晨: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不用等政府控方陳詞,直指上訴理據無合理可爭拗之處,終審法院拒絕受理案件,稍後將頒下詳細判詞,並判兩上訴人須付訟費』。即是說明了, 游梁上訴根本多餘毫無合理可爭拗之處, (西環老闆原先目的)只為拖 ...... 《等埋劉小麗長毛才一齊補選》. 白了就是罵你濫用上訴程序拖延, 浪費法庭時間人手.《別忘了奸人現型! 於6.11.2016反釋法遊行由眾志及社民人力call馬數千,改道去圍中聯辨. 熱普城無現真身. 青政小貓十幾隻及面罩人中途插隊. 青政競選時大罵泛民無, 故此,記者跟青政欲報導其有勇武作為. 只見游蕙禎不領隊衝, 只看手機等指示(請看片 https://youtu.be/qkcVvTWs5Yw,https://youtu.be/nMUfim_lFUg, https://youtu.be/G5Uns7ancAs), 閒遊於隊中段叫示威者野貓式散開自由發揮(=你死你事=煽班盲毛掟磚放火為她併命而她自身不在旁不會被捕. 陰毒無恥與淋病毒蛾同樣是毐婦型). 梁頌恆收到風要逃跑, 竟推倒在它前(跑等較慢)的女仕而不顧而逃(看片: https://youtu.be/NIj5TxrLNx8).

再有郭榮鏗等人硬銷, 盲撐曾俊華參選, 幫中共形造有競爭的選舉的假像. 曾俊華可不是中共的另一隻拉線公仔? 奴隸? 繼而又推銷林鄭月娥新政會大和解, 呼籲泛民勿對抗她, 要配合她才能型做和諧. 噢, 這是天真? 幻想? 幼稚? 還是內奸???

請回望十多年前, 江澤民訪港時於紅磡酒店單獨與李超人父子吃早餐時問李超人何時香港可以普選? 問港商是否準好普選? 其實, 中共並不怕香港有真普選, 因為香港無軍隊無外交(一封對外海空交通就只是死城, 無汽油入口比你有海水化淡廠都死), 只有市政」, 只是港商怕香港會變成福利社會加稅而反對普選. 但當近年, 中聯辦坐大, 從當中港買辨中上下其手私下撈到金山銀山, 繼而用維穩費及權勢去收買選票, 操弄選舉控制政務來確保其中港買辨」的私下財路暢旺, 雙學的『公民提名』就被中港買辨利用, 虛報軍情, 誣捏為搞獨立(分列國土)顏色革命的外國勢力奪政權陰謀, 成功捆綁整個黨中央全面封殺政改, 殲滅泛民. 黃雨傘運動, 成也黃之鋒, 敗也黃之鋒! 所以, 雙學不入獄難以向中央報告完成殲敵職責喎!

故此, 胡國興法官倡議22條立法, 禁止中方在港人員干預香港內政, 是阻人財路! 中聯辦最要出盡全力, 用橫手抬曾俊華出來搶走胡國興的選票囉. 你看半年前就有一件中聯辦小小官吏, 駐港工作只幾年咋, 就拿千幾萬現金一炮買下啟德新樓, 咁你估張曉明的瑞士銀行戶口有幾多個位數字呢? 你估他又上繳了多少給老張和老廖呢?

日前李剛(前中聯辦副主任, 2012年賣官給689的人)被王岐山以貪腐罪打柴急貶數級並被提早退休(唔使入秦城真執到啦), 看來, 張德江張曉明梁振英暴政社團危矣! 但張曉明手上必有很多中共黑材, 若他能坐洗頭艇逃亡海外就變身郭文貴2.0版, 介時可能大家網上可看到西環窺竊特工隊的搜秘資料了, 可能包括, 老懵懂嬉春日誌, 狼英+飯焦熏+醬園抽三味開大鑊, 車震龍蝦婆, 証脅猿角漒一路向西尋穴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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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永泰專訪:公民抗命求仁得仁難言政治檢控】評法治:輕言「法治已死」是自毀長城 20170820 【加長版】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8MwntTbHMI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8MwntTbHMI&feature=youtu.be


【雙學三子被判刑是「求仁得仁」?】兩位大律師公會前主席石永泰、梁家傑正面交鋒! 【完整版 = 非被修剪的 RTHK視點31播出的縮水版】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dkiBCoJklg



17年08月23日 公民對談 :與石永泰激辯「求仁得仁」的賽後報告,談討法治主義,拆解判刑、斟酌律政司與檢控制度

https://youtu.be/IrZuhC4HD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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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00左右大局】公民抗命定義都可隨時變?余大狀剖析楊官諗緊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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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E9%AB%98%E7%99%BB%E4%BB%94%E8%AB%96%E6%94%BF%E8%88%87%E6%9B%B8%E7%94%9F%E8%AB%96%E6%94%BF/

   2017/8/23

高登仔論政與書生論政


自稱「高登仔」的大律師公會前主席石永泰,連日來評論雙學三子案,日前說三子「求仁得仁」,昨日說袁國強有否政治動機「五十五十」「信則有不信則無」,都引起極大迴響。石永泰的反應其實代表了法律界普遍存在的一種態度和認知,這種認知過去沒大問題,但面對香港政治環境近年急劇的轉變,很值得反思。
觸動石永泰神經的,似乎是坊間近日對法庭和法官的一些批評。他昨日在商台節目說,公眾只有「炒埋一碟的憤怒」,不應上綱上線至「法治已死」或「政治迫害」。他又認為,法治已死論是自毀長城,「多說幾次真的死」。
首先,我不知道石永泰對輿論的印象來自高登、臉書還是甚麼?公眾對今次判決的爭議,至今不見得被威嚇、仇恨或人身攻擊法官的言論主導。像星期日的遊行,有針對袁國強的示威牌,卻不見一張有法官頭像或名字的標語;台上發言都是批評政治檢控,或者為獄中年輕人打氣,卻聽不到任何人罵法官。至今也沒有泛民或非建制議員,像民建聯葛珮帆那樣在議事堂(指佔中後「警察拉人、法官放人」)批評法官。聲援雙學三子或反東北發展社運人士的團體,也沒有像早前撐警藍絲那樣,指名道姓罵法官「狗官」甚至散播威嚇仇恨言論。
公眾批評、議論今次判決,主要集中楊官「情緒化」(石永泰語)的判詞段落、判決對「公民抗命」、「暴力」的理解是否公正合理、被告刑期是否過重等等,這些對日後同類案件都有深遠影響。石永泰認為不同意判詞或判決觀點可上訴,在終審法院討論。這個說法委實奇怪,難道法院以外就不能討論法官的判決,那大學的法律系要來幹嗎?
我理解石永泰等法律人的反應,因為香港社會一直對批評法官和法庭很敏感,大家相信司法獨立是香港最後防線,對司法機構的質疑,隨時可以變成雙面刃。所以我們要很警惕、很清晰,法官的水平、操守、判決的法律觀點都可以理性討論,但不應惡意人身攻擊或純粹誅心論。
不過,香港法治的死與不死,絕非取決於有沒有人喊「法治已死」,而是取決於執法、檢控、司法是否秉行公義。我比較悲觀,相信沒有民主,法治很難守得住,Rule of Law(法治)只會變成rule by law(以法治人)。
石永泰的評論可能是出於維護法治的愛之深,但他太抽離香港的實際情況。種種迹象顯示,香港正逐步向着威權社會方向發展,而法院以至法治很難在威權體制獨善其身。由習近平公開要求香港三權合作,國務院白皮書把法官列為「治港者」,到人大釋法在議員DQ案上如何操弄的示範,我不認為對香港法治的擔憂是「信則有不信則無」的疑心生暗鬼。
我認同戴耀廷說:「在此時此刻,法官們若只是安穩地躲在法律及法院的堅固圍牆內,不為公民的基本權利提供更多保護,法院之外,很快公民將不能行使得到本應受法治保障的基本權利。到公民都噤了聲,那時法院才發現他們以為是很穩固的法律堡壘,其實已是無險可守,根本是不堪威權政府的一擊,要後悔就太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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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2017.8.25晨: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不等政府控方陳詞,直指上訴理據無合理可爭拗之處,終審法院拒絕受理案件,稍後將頒下詳細判詞,並判兩上訴人須付訟費』。即是說明了, 游梁上訴根本多餘毫無合理可爭拗之處, (西環老闆原先目的)只為拖 ...... 《等埋劉小麗長毛才一齊補選》. 若說白了就是罵你濫用上訴程序拖延, 浪費法庭時間人手.





2017.8.25

【宣誓風波】終審法院拒絕受理 梁游終極敗訴


11:34AM更新】首席法官馬道立在法庭小休後,不用政府方回應,指上訴理據無合理可爭拗之處,終審法院拒絕受理案件,稍後將頒下詳細判詞,並判兩上訴人須付訟費。

11:20AM更新】代表游蕙禎的資深大狀李志喜陳詞指,《宣誓及聲明條例》的立法原意是判斷一個人有否符合《基本法》104條去作出宣誓。她認為議員作出宣誓時,不應只專注在他的意圖及行為,否則則是基於其本身的政治立場而預先裁定他宣誓無效。

馬道立問是否即只要讀出誓詞便可視為成功宣誓,李志喜回應指,應客觀地看裁定他是否拒絕或忽略宣誓,馬官打斷問「但若你擅自更改誓詞?」他表示以本案為例,梁頌恆宣誓時手持聖經、但手指呈交叉狀,問「這難道不是拒絕宣誓的客觀證明嗎?」並追問難道真誠、莊重與宣誓毫無關係嗎?霍官補充指《宣誓及聲明條例》第5條有界定宣誓時的禮儀。

李志喜舉例指,有立法會議員及上屆特首梁振英亦讀漏誓詞,但一樣相安無事,她強調應由立法會秘書去裁定是否有效,法官李義追問游蕙禎當時曾展示寫明「Hong Kong is not China」的橫額,應該如何處理?李回應稱,秘書應直接忽視該橫額,李官反駁「但你出示的橫額與誓詞相違背」,《基本法》第一條已講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並問「她(游蕙禎)有否正確讀出中國人民共和國該句子?」李志喜承認沒有。

但李志喜舉例指上次世界盃外圍賽,香港隊與中國隊比賽,在此情況下則香港則不屬於中國,她強調在不同情況下應有不同的解讀,需視乎情況而定。李官追問「即你認為本案可以與足球比賽作比較?」李志喜否認,但強調需視乎情況而定。霍插口指「這裏不是足球場,是立法會。」
至於釋法,李志喜認為人大釋法是加插一些條件,等同修改《基本法》,且釋法亦不應具有追溯力,否則多年後才推翻過往一直行之有效的法例。

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今就被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而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三名終院法官分別提出質疑,其中首席法官馬道立指下級法庭已裁定兩人拒絕宣誓,是否同意該論點只牽涉事實爭議、不涉及任何憲法爭論,代表梁頌恆的英御狀彭力克則重複指兩人的宣誓被裁定無效,而主席是容許兩人再次宣誓。

李義法官要求彭力克再看一次《基本法》26條,指梁頌恆行使了他的選舉權及被選權,「但他自己選擇去取消自己的議員資格。」

霍兆剛法官則表示若一名民選議員正確地宣誓,但被主席裁定宣誓無效,則法庭應否介入?彭力克回應則法庭理應介入去保障市民的選舉權。

彭力克於陳詞指,本案涉及重大的憲法重要性,有可爭拗之處,本案的爭議包括《基本法》104條、《宣誓及聲明條例》、人大釋法議題,以及市民的選舉權被侵犯。而上訴理據主要有4點,第一點是法庭應否介入立法會內部事宜,他強調立法會主席已容許兩人再次宣誓,基於權力分立原則,法院不宜介入立會事宜,且《基本法》104條亦沒講明若議員首次宣誓無效不容許他作第二次宣誓。

第二個上訴理據是《基本法》26條保障市民的選舉權及被選權,認為法庭在解釋宣誓及聲明條例中何謂拒絕及忽略宣誓時,必須考慮是否侵害了市民的選舉權該憲制權利,法庭需就此作出平衡,彭力克強調兩人當時是願意盡快再次宣誓。

至於另外兩點,彭力克則提及人大釋法一事,他認為法院在解釋人大釋法的時候應考慮該釋法本身是否違反本案市民的憲制權、以及釋法應否有追溯力。馬道立回應指梁一方要求法庭就人大釋法作出解釋,但他認為釋法條文非常清楚,就是議員必須真誠及莊重地宣誓。李義亦追問「還有什麼要解釋呢?」,指《基本法》104條已寫明一旦拒絕宣誓,不會安排再次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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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笑看太平山|反駁石永泰雙學入獄係求仁得仁,政府不公係咪要響度等死/何君堯歪論 :
https://youtu.be/EH0wwpMJS_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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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829/20135575       29.8.2017.

「違法達義」刺中威權統治要害
(港大法律系副教授 戴耀廷)


上訴庭法官楊振權在雙學三子刑期覆核案的判詞中,有這樣一段:「香港社會近年瀰漫一鼓(股)歪風,有人以追求其心目中的理想或自由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力為藉口而肆意作出違法的行為。有人,包括一些有識之仕(士),鼓吹『違法達義』的口號、鼓勵他人犯法。該等人士公然蔑視法律,不但拒絕承認其違法行為有錯,更視之為光榮及值得感到自豪的行為。該些傲慢和自以為是的想法,不幸對部份年輕人造成影響,導致他們在集會、遊行或示威行動時隨意作出破壞公共秩序及公眾安寧的行為。」


不少人都指那名「有識之仕」就是我。我翻查之前所有文章,僅在一篇文章中用過「違法達義」四字,因我通常說公民抗命和「以法達義」。相信很多人聽過我關於法治的四個層次理論:「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以法限權、以法達義」。在2014年11月12日一篇題為〈反思公民抗命與法治〉的文章中,我解釋法治的概念與公民抗命的關係,那是正是佔領的時期。

文章有關部份是如此寫的:「以法限權」也止於確保政府真的做到依法管治,但法律仍未必能實現到公義的。因此,即使法治已達「以法限權」的層次,在法律仍有範疇未達公義的要求,那麼公民仍會以公民抗命的方法去促使法治能再向前邁進,達「以法達義」的層次。因此,才有「違法達義」的說法。

我並非「違法達義」這說法的始創者,而是我留意到有人在引伸我的法治理論時,把公民抗命與「以法達義」結合起來,成為「違法達義」。我認為「違法達義」這說法是極具創意,也對不公義制度極具破壞力及威脅。


這幾年,要向香港人解釋公民抗命,其實是很困難的,因為只是從公民抗命的字面,很難明白它的意義。人們只知道公民不遵守命令,但不遵守甚麼?為何不遵守?從表面是看不到的。
但「違法達義」能把公民抗命的精神更準確及簡潔地表達出來。不遵守的就是法律,不遵守法律的原因不是出於私利,而是要達到公義。當然「違法達義」源於公民抗命,故公民抗命的其他原則也適用。

在那篇文章我整合了不同學者對公民抗命的論述,而得出一個定義及闡釋:「人們真誠地基於公義(不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是為了社會整體的利益),以公開、蓄意及有限度的違法行為,嘗試去改變不公義的制度。」為了使公民抗命所爭取的公義訴求得到更多人認同為合理的做法,公民抗命的行動還要求是非暴力、已用盡合法途徑仍未能達目標、合乎比例及有合理成功機會。公民抗命者更會承擔罪責以示對法律的尊重。

無論是說公民抗命或「違法達義」,因違法的目的是要達致公義,違法得符合嚴格的條件、手段才與目的相容,故都不是如楊法官所說,是鼓吹人們肆意違法、蔑視法律及隨意破壞公共秩序。

推廣違法達義是義之所在
但為何現在要針對「違法達義」而不是公民抗命呢?我相信就是因為「違法達義」這說法比公民抗命的傳播力及感染力更加大。若當權者擔心公民因認識了公民抗命的理念而有更多人參與相關的行動,把「違法達義」污名化以制止它進一步散播,相對於公民抗命,是當前更急切要做的事。


這樣看來,當當權者要用最大力度去打壓「違法達義」的說法,正表明它刺中了威權統治的要害,我們更加要好好利用這香港本土的產物。我不敢僭越說是「違法達義」的始創者,我只能說「違法達義」是源自「以法達義」的概念。這是香港的抗爭者為華語世界的莫大貢獻。以後要在講中文的地方去解說公民抗命會容易很多,因連上訴庭法官也確認了「違法達義」是傳播力及感染力極大的理念。

香港還未是一個以言入罪的地方,宣揚公民抗命或「違法達義」的理念,都還不是違法的。在法律收緊之前,利用機會去推廣「違法達義」,也是義之所在。

戴耀廷
港大法律系副教授

29.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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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大的復仇行動」,  袁國強不關政治決定的語言偽術就是說左右而言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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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2017.9.6訊】大律師公會前主席石永泰早前指雙學三子因抗爭入獄是求仁得仁,引起社會熱議。因東北案判囚13個月的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昨透過社民連發表獄中家書。他對石的言論不感憤怒,但強調「我想要的『仁』,是『仁政』」。

黃浩銘在赤柱監獄服刑接近兩周之時,撰寫上述家書。他指在東北及橫洲事件都看不見「仁政」,「逼遷搶地、讓地產商盤滿缽滿,悲哀的就是無家可歸、徬徨無助的年老村民。我想,沒有人想坐牢,我每一天都想得到自由,今天我們坐牢也是迫不得已」。http://sarg-merit-fault.blogspot.hk/

對於今次律政司是否政治覆核,黃寫道:「我不敢自誇為『良心犯』,但『政治犯』卻當之無愧!」他認同律政司有權覆核刑期,但今次刻意有權用盡,甚至在庭上陳詞要求將短期監禁改為中高階監禁,又把非法集結說成「類暴動」,「如此趕盡殺絕,沒有政治考慮,誰會相信?」,「儘管林鄭月娥或袁國強,甚至兩大律師公會如何包裝都掩蓋不了這是律政司大的復仇行動」。

黃浩銘稱不輕言法治已死,「我只能說真正的法治根本未出現過」,「沒有民主制度,所謂法治是殘缺的,檢控機關以法律打壓異己……何來公義的法治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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